为了确保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同学顺利注册与选课,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 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请于9月7日前(下周三)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交到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楼423)。
二、 已成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于本学期初到教学楼CD座之间的中国银行缴纳住宿费。
三、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其贷款将于学期中旬打至个人账户,收到贷款后请及时前往中国银行自行缴费。
四、缴费指引请参照计划财务部8月30日《关于开通网上缴费系统的通知》
http://www.szu.edu.cn/board/view.asp?id=321458。
如有问题可致电办公楼423室,咨询电话:26532621。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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